2023年12月4日是我國第十個國家憲法日,也是我國現行憲法公布施行四十一周年。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長期性。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
從出生到年老,從婚姻到職場,憲法都與我們有著不可分割的關系。尊崇憲法、學習憲法、遵守憲法、 維護憲法、運用憲法是我們每個公民的義務,讓我們一起行動起來,從學習憲法知識開始吧!
1、國家憲法日為何是12月4日?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經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設立國家憲法日的決定,設立每年12月4日為國家憲法日。之所以確定這一天為“憲法日”,是因為我國現行憲法于1982年12月4日正式實施。
2、我國現行《憲法》包括哪幾個部分?
共有143條,分為5個部分,分別為:序言、第一章“總綱”、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權利與義務”、第三章“國家機構”、第四章“國旗、國歌、國徽、首都”。
3、憲法的地位
憲法是我國的根本大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首要任務和基礎性工作。
憲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礎,其他法律是憲法的具體化。
任何法律不得同憲法相抵觸,否則無效。
憲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
憲法是最高行為準則。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
4、我國現行憲法是哪一年通過的?
我國現行憲法是根據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確定的路線方針政策、于1982年12月4日由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并公布施行的。再往前追溯,1982年憲法是對1949年具有臨時憲法作用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195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繼承和發展。
5、憲法已經歷哪幾次修改?
1982年憲法公布施行后根據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實踐和發展,在黨中央領導下,全國人大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先后5次對1982年憲法即我國現行憲法的個別條款和部分內容作出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