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為持續做好投資者教育保護工作,匯金通推出投資者保護教育專刊-5?15特刊,幫助投資者解答全面注冊制常見問題,普及證券市場法律知識,提升投資者的守法意識和風險防范意識,理性參與投資。
全面注冊制常見問題(二)
一、主板股票競價交易觸及嚴重異常波動,上市公司是否必須申請停牌核查?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出現上海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規定的嚴重異常波動的,應當于次一交易日披露核查公告;無法披露的,應當申請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種自次一交易日起停牌核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應當自披露核查公告之日起復牌。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出現嚴重異常波動,經公司核查后無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項,也無法對異常波動原因作出合理解釋的,上海證券交易所可以向市場公告,提示股票交易風險,并視情況實施停牌。
二、開盤集合競價階段未成交的申報進入連續競價交易時,如不符合當時的有效申報價格范圍是否會被廢單?
不會;當前競價交易階段未成交的買賣申報,自動進入當日后續競價交易階段。
三、核準制與注冊制下發行上市的主板股票,交易規則是否一致?
自2023年4月10日,所有主板股票的交易規則統一遵循《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2023年修訂)》。
四、買賣B股,在連續競價階段的限價申報, 有效申報價格范圍的要求與A股是否一致?
與A股一致。
五、市價委托中保護限價的填寫范圍?
應當符合參與買賣證券的價格漲跌幅限制。
(來源:上交所投教)